上二周是我的讀書週,好久沒有這麼認真閱讀一本書。每晚正襟危坐在書桌前,一邊看著香水英文版小說,一邊將單字記在筆記本,一邊用電腦查線上字典,我一共查了一千五百三十五個單字,很多單字我是記了又記,寫了還是忘,有些字雖然熟悉,但是在小說裡的用法解釋又不一樣,不過就是記下來就是了。最後等不及看原著的結局,剩下三十頁,一口氣看完,沒有查字典,看完已經零晨一點半了。
 
 
 
這本小說早在我念大學的時候,我一位念德文系的國中同學就說有這本書,不知道它是德文教授推薦的讀本還是愛唸書的朋友自己發覺,當時她並沒有多說內容,只說這本小說很特別,講的是一位收集處女體香的殺手故事。一開始以為又是處女情結的教條書,大學雖然唸了二年德文,都只是為了混補學分,更沒有能力閱讀德文小說,所以從來就沒有讀過這本書,只是記憶裡有這本小說的存在。
 
 
 
直到2006年香水電影版就上映了,可是我沒去看院線片,倒是今年暑假衛視電影台放了那麼一次,外加很多又臭又長的廣告,我這才看了電影版。只要是古典小說改編的電影我很喜歡看,導演沒功力通常不敢拍原著小說改編電影,於是這種電影通常拍得不錯,而這部片更算是上作,只是有些情節交代得不清楚,或是廣告時間等太長轉台看別台,不小心錯過幾個畫面,總之有些地方模模糊糊。

看了小說後,一切都明白了。

一個德國人寫有關法國人的故事,基本上就讓人覺得耐人尋味,徐四金對於十八世紀時期的法國歷史背景除了相當熟悉以外,(就算是瞎掰的,也是十分生動寫實),對於當時人們的生活模式,尤其描述這些市井小民或中產階級的生活,栩栩如生,僅是透過文字的描述,我在八竿子打不著的時空:2008年底的台灣,透過這本小說,我聞到了十八世紀菜市場的炎熱夏天高溫之下的腐爛惡臭腥味,當時人們的汗味體臭;我甚至可以想像主角的媽媽在魚攤子混著腥味、令人作嘔的魚內臟還有血液、羊水,在如此惡臭混亂吵雜的環境之下隨意地生出了一個爹不詳娘不愛的私生子,在這樣卑賤又草率的出世,老天彷彿開了他一個大玩笑,讓他天生身上沒有味道,而他的生存意味著要他母親的死亡。還賦予他如惡魔般的敏銳嗅覺。一生崎嶇坎坷,奶媽不願照顧,教會更是踢皮球,在孤兒院受不到良好照顧,吃的比豬還不如,從小被賣給糅皮廠當童工奴僕,任勞任怨,歷經最嚴苛的傳染疾病傷痛還可以存活,青少年期是又瘦弱又滿臉痲子又駝背,到後來爭取機會到香水商工作,認真學習並且給於香水商鮑狄尼香水配方,最後終於獲得自由,想到的卻是流浪到荒郊野外,人煙鮮至,連像樣的鳥獸也不會到的高山上的小洞穴裡離群獨居七年,過著如同野人般的生活,只是絲毫不想聞到人的味道也不想見到天日,就那麼一念間突然頓悟又回到人世間,又被一個科學家,自以為自己是最有學問最有科學精神的學者來當做實驗品,來驗證他最荒謬的理論,反而造成轟動。到最後來到製作香水的重鎮,甘願當廉價勞工被剝削,來學習如何提煉香精的方法,甚至可以提煉任何物質的味道。早在跟香水商學徒時,一次巴黎的慶祝就職大典,在燦爛歡樂的煙火下,最吸引他的不是煙火,而是一個賣水果的美少女所散發的迷人香氣,那是一種由精緻美麗青春的處子所產生的香氛,而美少女卻喪命於他的無情的雙手。或許是因為葛奴乙迷戀這道香氣,於是他立志要學習如何提煉香水保存香味,而他發現到含苞待放的富商獨生女羅拉最迷人的體香,他決定要等待,並且先收集其他美少女的體香,他殺死了二十四個,收集了二十四瓶香水,最後輕而易舉取得富商獨生女羅拉的性命,完成了他這一生的最偉大使命,製作出人世間最芬芳最迷人最引發情慾的香水,然後最後葛奴乙才發現,收集到了又如何?

活著到底是為什麼?死了就表示是報應嗎?可是誰不死?

在閱讀的這段期間,我跟任課的班級推薦這本小說,也跟他們討論了一下,有些看過電影,有些看過中文版,一個女孩說,書上寫著只要看過主人翁就會死掉,我說人有誰不死?只不過是早晚而已,就我對小說的解讀,文中的敘述者不過精準冷靜甚至帶著反諷的語氣描述出現的人物的特質,長相衣著打扮,個性氣度內心想法,到最後的下場,小說中人物與主人翁葛奴乙如何無情無義的互動,刻薄對待,極盡利用,每個人都是如此的自私自利,而葛奴乙就這樣任勞任怨,對於這些人也沒有太多的情緒與互動,他的所有回憶都是依賴味道來定位,在他的腦袋裡分門別類地一一回想品嚐,與他交集的這些人他既不恨也不愛,而這些利用他的人對他更沒一絲憐憫與好感。

徐四金這個天才在這小說裏面表達太多太多東西,嘲笑人世間的所有貪嗔癡,而我這個白癡又沒有辦法一一說明,想到最後一段,當市集的人們蜂擁而上活生生吞噬了塗上超級香水之後的葛奴乙,人們非但沒有罪惡感,也沒有恐懼,只是心中湧上了一股愛意,說著這就是愛了。這種震撼讓我呆了一個週末,傻傻地回想著小說的場景和故事,卻沒有辦法好好地完成這篇網誌。

不過我在想,如果集合二十五個活的超級美少女各各都是含苞待放,現場的人們也會如此有如痴如醉迷戀歡樂的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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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andawei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